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6年基层灾害信息员灾情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2016/05/12 1.7w 阅读 331 点赞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我市基层灾害信息员灾情信息报送能力和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灾情管理水平和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根据省民政厅《关于举办全省基层灾害信息员汛前灾情管理培训班的通知》(赣民电[2016]8号)部署,市局决定举办全市基层灾害信息员汛前灾情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3月14日(星期一)下午报到,3月15日-16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抚州市职业技术学院。

三、培训人员

各县(区)、高新区所属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所长或灾情信息人员,县(区)救灾股长原则上必须参加,之前未参加过培训的报灾人员及多灾易灾乡镇应积极参加,各县区人员分配指标详见《各县区培训人员指标分配表》(附件1)。

四、培训课程

培训班将邀请省民政厅领导就减灾救灾最新政策和报灾系统及灾害信息员数据库系统进行授课,市水利、气象、国土等涉灾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也将讲授有关课程,市局将介绍灾情报送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等。同时设讨论互动环节和培训考核环节。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班参训人员的培训费、食宿费由省民政厅培训项目支出,学员交通费自理。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要确定1名灾情管理人员作为带队人员。

2、请各地及时将通知发至所辖乡镇(街道),统一将《灾害信息员培训报名表》(附件2)于2月29日17时前报市局减灾备灾中心。

联系人:张妮慧

电子邮件:704002921@qq.com

电话及传真:0794-8218979

附件1:各县区培训人员指标分配表

附件2:灾害信息员培训报名表

抚州市民政局

2016年2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