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江西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的通知》(赣民字[2015]125号)要求,按时完成2016年省厅下达的优抚数据核查任务,经市局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全市《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数据核查相关知识的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
2.培训地点:市民政局四楼会议室;
3.参加培训人员:各县(区)优抚股长及业务人员;
4.培训内容:《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江西省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优抚数据核查仪的操作与使用等相关知识;
5.其它事项:
(1)各县(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务必在3月20日前报到市局优抚科,联系人:黄缔;
(2)参加培训人员携带优抚数据核查仪(充好电)及《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各类优抚对象统计表;
(3)参加培训人员应在3月25日上午9点准时到市局。
抚州市民政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