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16年“十佳孝亲敬老模范个人”拟表彰人选公示

2016/09/17 1.7w 阅读 87 点赞

公示

市老龄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十佳孝亲敬老模范个人”评选活动,通过自下而上评选推荐,经市老龄委研究决定现将拟表彰人选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胡  明:男39岁 抚州市公安局干警

邱红霞:女 38岁 临川区六水桥街道东岳观居委会干部

朱润容:女 40岁 临川区上顿渡镇居民

付  丹:女 30岁 临川区荆公路街道铂金水岸社区居民

艾新忠: 男 46岁 东乡县圩上桥镇个体工商户

刘丽群:女 37岁 南城县建昌镇敬老院院长

周芳武:男 45岁 宜黄县民政局干部

戴冬友:男 65岁 金溪县陆坊乡石溪村村民

李银香:女 37岁 资溪县清风苑社会福利中心主任

张晓菲:女 42岁 黎川县日峰镇敬老院院长

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止。对以上同志有什么意见,请于2016年9月20日前向抚州市老龄办反映。
联系电话:0794-8236377

联系地址:抚州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市民政局701办公室)

抚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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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