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基地是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的创新举措。项目采取“集中式壳内孵化、分散式壳外培育和开放式专业培训”的培育方式,围绕政策宣传、提升能力、汇聚公益力量、创新社会治理、展示成果、交流理念等六大功能,为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政策咨询、项目资金支持、能力培训、党的建设、资源链接等服务。目前,该项目已经省、市立项,项目基地设在市民政局一楼,11月底正式运营。现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布项目入驻招募公告:
一、申报时间
2016年11月23日—30日。
二、招募对象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基地主要招募萌芽型、初创型、枢纽型等社会服务组织共10个。重点支持项目是脱贫攻坚、扶老助老、关爱儿童、社区建设、减灾防灾应急救援、“三社联动”等。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
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应提交的材料:
1、填写《入驻申请书》;
2、章程,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报表;
4、有关媒体报道等材料。
正筹备成立的社会组织,填写《入驻申请书》,提供章程草案。
(二)受理和初审。由项目承接单位“抚州市仁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和初审,并深入了解组织开展活动情况,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
(三)审核和评估。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组织评估,审定同意入驻的社会组织名单。
(四)公示。经批准同意入驻的社会组织,在“抚州民政网”的“公示公告”栏公示,时间5天。
(五)签订协议。经批准同意入驻的社会组织,与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签定《抚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基地入驻协议》。入驻协议期限为一年。
联系人:黄美娟
附:入驻申请书
抚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6年11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