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表彰“抚州慈善十佳个人”的决定

2016/12/11 7.5k 阅读 469 点赞

各县(区)民政局、文明办、慈善总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公益慈善组织:

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取得较大发展,为构建幸福抚州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抚州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抚州慈善十佳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单位和个人推荐,抚州慈善十佳个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确定候选对象,抚州慈善十佳个人评选委评审,抚州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慈善总会决定授予饶英跃等10位个人“ 抚州慈善十佳个人”荣誉称号(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通过此次评选和表彰,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提高公众和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认知与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从而推动我市慈善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为构建幸福抚州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抚州慈善十佳个人

抚州市民政局   抚州市文明办   抚州市慈善总会

                  2016年8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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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