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文明办、慈善总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公益慈善组织:
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取得较大发展,为构建幸福抚州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抚州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慈善总会关于开展“抚州慈善十佳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单位和个人推荐,抚州慈善十佳个人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确定候选对象,抚州慈善十佳个人评选委评审,抚州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慈善总会决定授予饶英跃等10位个人“ 抚州慈善十佳个人”荣誉称号(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通过此次评选和表彰,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提高公众和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认知与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从而推动我市慈善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为构建幸福抚州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抚州慈善十佳个人
抚州市民政局 抚州市文明办 抚州市慈善总会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