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防动员民政潜力数据统计核查,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防动员潜力调查规范化组织实施办法的通知》(抚府办发【2016】72号)文件要求,民政主要涉及国防潜力数据为七大类中的人民武装(退伍军人)、政治动员(拥军支前领导机构)两小项及国动委民政动员队伍统计(见附件)。现就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1.建立联络员机制。各县(区)民政局分别抽调1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作风夯实的同志担任联络员,人员相对固定,确保潜力调查工作具体有人抓。联络员名单于10月12日上午下班前报市民政局(黄缔:0794-8219978)。
2.录入数据要求。人民武装(退伍军人)、政治动员(拥军支前领导机构)两小项所涉及的内容多而广,各联络员务必一定按填表说明填写,如有任何疑问都可电话咨询8219978(黄缔)。人民武装(退伍军人)录入信息为近10年本县(区)退伍军人相关资料。
3.时间节点。以上数据均于10月17日上午12:00前报市局黄缔汇总。
4.有关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国防动员潜力调查是国防动员准备的基础性工作,是战争潜力向作战能力转化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潜力调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严格保密管理。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内容涉及政治、军事和经济秘密,要切实加强调查资料的管理,防止丢失和泄密。
附件:1、退伍军人
2、拥军支前领导机构
3、经济动员专业保障队伍
抚州市民政局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