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01/11 1.1w 阅读 515 点赞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抚纪办字〔2016〕33号)精神,按照市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组开会的要求,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树立廉洁意识。各单位、各科室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央颁布的“两准则、四条例”的教育,让党员干部将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充分利用中央、省、市纪委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效应,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勤俭文明过节,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纪行为。春节期间,市纪委组织各纪检组进行交叉检查,实施明查暗访。我局由市纪委驻商务局纪检组负责检查,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至2月12日。重点暗访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借机敛财、节日廉情监督、隐形“四风”问题等,强化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问题。

三、加强值班值勤,及时上报情况。各单位、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负责任、抓紧办、讲真话”的要求,切实改进作风,强化岗位责任落实,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安排。要健全值班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该请示报告的必须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各科室要将贯彻落实《通知》情况,于2017年2月13日前书面报老龄工作科。联系人:胡雄光,联系电话:8236377

抚州市民政局          

2017年1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