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抚州市社会组织:
根据省民政厅《2016年江西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项目实施方案》(赣民字〔2016〕10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经研究决定,现面向抚州市社会组织举办2017年“小额资助公益项目”大赛。请有意向参与此项目大赛的社会组织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交申报材料,以邮件方式将项目书电子档发至hmjliuliu@qq.com邮箱。我们将组织评审组对收集的项目进行评审,入选项目将通过“抚州民政网”(http://fzmzw.jxfz.gov.cn/)、微信公众号“抚州仁益社工”(fzry2015)及电话通知并进行公示。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额度和数量
1、 每家组织申报项目一个;
2、 每个项目申报的金额不超过一万元;
3、 项目运行阶段为三个月以上半年以下。
二、日程规划
1、申请截止时间:2月25日;
2、复审评选:2月底;
3、签订实施协议暨立项启动仪式:3月初;
4、提交项目完成报告:8月10日截止。
三、申报条件
组织条件:
1.经省内县级(含)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4.有执行能力较强、诚信自律良好的工作队伍。
5.近三年实施的公益创投项目评估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
项目条件:
1、项目申报以社会组织的形式进行申报;
2、有核心人员或是团队直接负责活动管理和实施;
3、接受培育基地督导监测及评估,开展项目中期和终期汇报工作。
注:重点资助的服务领域为扶老助老服务、关爱儿童服务、社区建设服务、减灾防灾应急救援服务。
四、组织申报资料提交
1、项目书:格式参考附件1;
2、报告类(选备):
项目调研报告(可包括需求调查或文献评述等)、前期项目成效报告;
3、参赛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相关的媒体报道、服务对象评价等等。
4、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年检记录)、银行开户文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财会人员会计资格证等材料复印件。
5、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项目经验总结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6、近年来参与省市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工作情况。
请于截止日(2017年2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递交至“抚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基地”办公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hmjliuliu@qq.com,文件名格式为:组织名称+项目名称。
联系人:尧虹联系电话;8228993
抚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基地
2017年2月10日
附件1 2017年“小额资助公益项目”申报书
附件2 抚州市2017年“小额资助公益项目”大赛实施方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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