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换届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抚换办字〔2018〕1号)文件要求和10月31日全省扫黑除恶会议精神,近期组织对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组成员
王东华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晓红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刘一斌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员
二、督导检查时间
定于11月1日至5日,组织开展两项工作督导检查。
三、督导检查内容
1、重点督导检查换届选举结合后,换届选举信访问题处理情况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情况。
2、重点督导检查各地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
四、督导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抽查和自查两种方式,此次重点对崇仁、宜黄、乐安三县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其他县(区)自行组织开展自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对督导检查的两项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和总结,形成简要汇报材料提供给督导组。未实地督导检查的单位,于11月5日前,形成自查情况上报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2、请各单位认真按照市民政局9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民政领域开展一次扫黑除恶大排查、大清扫、大治理,及时发现线索、及时报送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3、各地要建立好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和线索的流转工作,落实好每周一报告工作制度要求,及时报送扫黑线索。
抚州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