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换届选举“回头看”暨扫黑除恶督导检查的通知

2018/10/30 1.2w 阅读 441 点赞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换届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抚换办字〔2018〕1号)文件要求和10月31日全省扫黑除恶会议精神,近期组织对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组成员

王东华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晓红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刘一斌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员

二、督导检查时间

定于11月1日至5日,组织开展两项工作督导检查。

三、督导检查内容

1、重点督导检查换届选举结合后,换届选举信访问题处理情况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情况。

2、重点督导检查各地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

四、督导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抽查和自查两种方式,此次重点对崇仁、宜黄、乐安三县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其他县(区)自行组织开展自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对督导检查的两项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和总结,形成简要汇报材料提供给督导组。未实地督导检查的单位,于11月5日前,形成自查情况上报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2、请各单位认真按照市民政局9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民政领域开展一次扫黑除恶大排查、大清扫、大治理,及时发现线索、及时报送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3、各地要建立好扫黑除恶工作台账和线索的流转工作,落实好每周一报告工作制度要求,及时报送扫黑线索。

抚州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