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今年11月份,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9.6万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6.47亿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74万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58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384.7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65亿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3.8万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34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261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82亿元。全市共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对象11.68万人次,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12亿元。全市共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数10041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576人,农村特困人员9467人,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供养资金4934.2万元。全市临时救助对象共救助7863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60万元。全市共保障孤儿1186人,前三季度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66.455万元。
政策通知公告
抚州市2018年社会救助信息公告
2018/12/25 1.3w 阅读 90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