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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达标中等职业学校的通知

2014/05/01 1.3w 阅读 486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中职学校: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362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14年达标中职学校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和认定标准仍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362号)规定执行。由学校按管理权限(或隶属关系)分别向市、县(区)教育局申报,市教育局负责初审,初审后汇总符合条件的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审核申报材料,对部分学校进行实地查看确认,对符合标准的认定为达标中职学校。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县(区)教育局申报报告。

2.学校申报报告。

3.学校佐证材料。分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在校生规模、仪器设备、教师队伍、经费保障等六个方面,佐证材料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达标中职学校基本标准的通知》所列项目提供,需汇总装订成册。

4.申报学校专题网站。网站除全面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成绩、办学特色以外,需重点展示达标学校六个标准方面的内容。

三、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达标中职学校申报工作,加快达标中职学校建设步伐,确保“一县一所”达标中职学校目标的顺利实现。2013年已确定的达标中职学校不再申报。

四、各县(区)申报材料请于519日前报市教育局,佐证材料要求提供土地证、房产证原件审核,申报材料需提交一式两份。联系人:市教育局职成科梁鹏,电话:0794-8263410,邮箱:zjk8263410@163.com

附件:达标中职学校佐证材料目录和要求

抚州市教育局

2014430


 

附件

达标中职学校佐证材料目录和要求

一、占地面积

需提供校园占地面积统计表、校园平面图、规划图、土地证、新征地政府批文等;一校多区的学校应有主校区,且主校区的面积占总面积的70%以上。

二、建筑面积

需提供校舍建筑面积统计表、主要建筑外观图片、建筑物权属证(房产证)。校舍包括教学、校内实习实训、后勤服务等建筑,不包括教师宿舍(教师个人没有产权的周转宿舍除外)。

三、办学规模

需提供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统计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基层统计报表》、《新生录取审批表》、在校生花名册和助学金发放统计表等。在校生人数指全日制学历教育人数,不包括短期培训和非全日制在学不在校的学生数。

四、师资队伍

需提供在职教师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任教专业及课程,联系电话。聘用教师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任教专业及课程。专任教师不包括行政、后勤服务工作人员。

五、仪器设备

需提供学校仪器设备和固定资产登记表、招标采购表。

六、经费保障

需提供近三年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统计表,学校财务年报,相关经费资料及凭证。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