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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全面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4/01/27 1.8k 阅读 133 点赞
 

抚州市教育局文件

抚教办字〔201372

转发关于全面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赣教法字[2013]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紧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立即开展教师法制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法制素质和依法从教意识,切实增强教师保护青少年人身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请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和局属学校于今年1217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sjwrsk@126.com)。

附件: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

抚州市教育局

201312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