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社会事业)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责任督学区建设、中小学校督学挂牌工作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赣教督字〔201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抚州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1日
(赣教督字〔2014〕5号)关于开展责任督学区建设、中小学校督学挂牌工作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doc
各县(区)教育(社会事业)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责任督学区建设、中小学校督学挂牌工作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赣教督字〔201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抚州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1日
(赣教督字〔2014〕5号)关于开展责任督学区建设、中小学校督学挂牌工作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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