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时间:
2026-03-30 17:34
2025年,福州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1.健全法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活动。全年累计开展各类集体学法33场次,同时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全部完成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法任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2024年版)》和2025年我局新修订的处室职责分工,对2021年版的权责清单进行全面修订,让权力运行更规范。
2.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医保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专题培训,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听证程序、强制执行等关键环节进行讲解,进一步提升干部行政执法水平。组织80余名骨干参加基金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培训,选派50余名基金监管骨干参加国飞、省飞检查,组织48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专业阶段考试,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动态管理"闽执法"执法人员信息,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专家、律师等第三方法治工作力量,为决策提供法治保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25年制定规范性文件16件,清理规范性文件6件。
3.强化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梳理全市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底数,深入分析行政领域主要法律风险点,通过评议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升法治工作思维,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5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件,无败诉案件;行政复议案件0件。
(二)重点领域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1.医疗保障法治建设深入推进
(1)完善医保政策法规体系。积极落实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法治医保建设的工作要求,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医保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重点推进生育保险政策落实,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升妇女在生育期间的生活和医疗保障水平。
(2)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扎实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开展全链条打击治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中止协议575家次、解除协议338家,累计追回医保基金2.339亿元,收取违约金481万元,作出行政处罚50起,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3)规范医保支付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区域总额预算下的DRG+点值付费管理办法》,医疗保障部门编制全市区域总额年度预算收入和医疗服务基金年度预算支出,对按病组付费(DRG)的医疗机构基金总支出单列预算、单独运行、点值清算;以各医疗机构上年度基金支出和核定的年度增长率为依据测算各医疗机构年度预算额度,结合固定预算点值下达年度预算分值,年终根据各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实际发生的分值和结算点值予以清算。
(4)创新医保监管方式。出台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采取"驾照式"记分管理违规责任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员库和面向全民的举报奖励、社会监督机制。
2.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福建省《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实行居民连续参保、零报销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和未连续参保等待期约束政策,依法实施全民参保、坚持应保尽保,有效提高了参保覆盖面。
3.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开展等级评估、经办管理、照护培训等配套工作,促进长期护理保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
1.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履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遵守率。
2.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周、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参保扩面集中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2025年4月,在“闽江之心”举办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法律意识。2025年9月,在福州市广播电台演播大厅举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采用“主会场+云直播”的形式,邀请省市医保局、税务局领导及教育、民政、卫健等8个部门代表共同参与。参保宣传月启动仪式全程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平台直播,累计吸引超63.7万人次观看,掀起全民参保热潮。
3.加强重点对象普法。针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我局举办了2期法治专题讲座开展精准普法,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重点培训医保法治业务知识,提高医保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四)法治监督工作不断强化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培训,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2.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健全完善面向全民的举报奖励、社会监督机制,选好建好社会监督员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法治建设中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3.强化协议管理监督。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特色亮点工作
(一)创新医保监管方式
采取"驾照式"记分管理办法,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实施动态管理,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记分处理,有效规范了医药服务行为。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选聘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使用监督,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通过实施《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区域总额预算下的DRG+点值付费管理办法》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群众关心的医保政策等热点问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1.法治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和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有的单位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2.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治专业人才短缺,特别是基层法治工作力量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法治建设需求。
3.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有待提升。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部分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高。
四、2026年工作要点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进一步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重点领域法治建设
继续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完善医保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保支付管理,创新医保监管方式,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参保政策,提高参保覆盖面,确保应保尽保。
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促进长期护理保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丰富普法内容,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重点对象普法,提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大法治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基层法治工作力量建设,充实基层法治工作队伍,提高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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