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
新修订的《江西省公路条例》
正式实施
《条例》突出源头治理,明确货物源头企业义务及法律责任,规定其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货物装载台账保存至少6个月信息,货车称重检测信息应实时传递至管理平台,并明确装载、计重从业人员的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为优化货物运输市场营商环境,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条例》明确,货运车辆不超过总质量最高限值20%,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可以不予处罚。
除此之外,为最大限度发挥高速公路使用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条例》还探索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根据高速公路不同路段、时段、车型等情形实行差异化收费,提升全省公路路网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