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提示

2026/08/31 6.7k 阅读 510 点赞

各货运企业、个体经营者车主:

根据全省老旧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补贴申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2026年全省老旧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按“总量管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受理。省级财政切块分配,其中50%额度专项用于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新能源重型营运货车;其余50%额度用于以下四类情形:仅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并新购新能源中型营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申领人可通过关注“运连连”或“江西交通”微信公众号,进入“民生专栏”下的“补贴申领通道”,实时查询各补贴通道剩余额度。若所选通道额度已用尽,可改选其他符合条件的类型,亦可关注额度重置——因审核不合格而释放的额度,将于次日上午9时重新开放,该部分额度数量有限、竞争激烈,请结合实际情况审慎参与。

特别提示:补贴资金受财政预算刚性约束,不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车辆均能获补。各运输企业和车主应立足自身经营需要,合理安排车辆报废更新计划,不得盲目跟风购置或处置车辆,更不建议将能否获得补贴作为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如因额度提前耗尽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预期落差,由申领人自行承担。

来源:运安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