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江西省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2026年江西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选树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抚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组织评审小组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拟推荐汪才柱等8人参加2026年江西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选树,现予以公示。
1.江西省临川第一中学 汪才柱
2.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中学 饶 宇
3.江西省乐安县第一中学 陈明珠
4.抚州市东乡区马圩镇中小学 陈文其
5.广昌县第一小学 曾小英
6.江西省临川第二中学 池 静
7.崇仁县第一中学 谢心美
8.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 刘 媛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20日至5月22日)向抚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心理健康科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明确具体。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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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