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全市社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指导会在市民政局召开

2014/05/19 5.2k 阅读 153 点赞

5月15日,全市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指导会在市民政局召开。会议传达了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精神,交流探讨了社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布置了下一步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副市长周小平,市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出席。

周小平指出,社会组织是区别于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等传统组织形态的各类民间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特殊的社会性、公益性、事务性的社会职能。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团结带领广大会员和相关行业、领域的从业人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

周小平要求,全市社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活动扎实推进。要找准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抓住反对“四风”不放松,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要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党建水平;要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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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