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城乡社区开展“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赣民字[2016]94号)和《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工作的通知》(赣民办字[2017]26号)两个文件要求,在全市城乡社区开展“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为扎实做好城乡社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开展城乡 “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是加强城乡社区创新治理的需要,是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的需要,各县(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创建活动纳入局党委(组)的中心工作部署安排,明确一名局领导主抓创建活动,保证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要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农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同步部署安排,同步组织实施,科学合理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二、把握内容,突出重点。按照省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城乡社区开展“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要求和创建指标,突出抓好以“党建+”为引领,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建设;以推进社区综合平台“1234+X”标准化,规范社区平台建设;以引导政府部门、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农业合作组织、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一口式”受理,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效率;以建立健全村(居)民理事会、民情理事会等社区协商机构,推行社区事务协商;以充分利用文化活动中心、小区广场、礼堂等社区公共场所,广泛开展社区居民群众文化活动,丰富乡村文化;以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农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推进移风易俗活动,加强社区生活环境整治,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
三、严密组织,搞好申报。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16-2017年“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创建申报工作。东乡、金溪、资溪、南城、黎川、南丰、广昌、崇仁、宜黄、乐安创建社区数量不低于3个,临川区创建数量不低于5个,高新区创建社区数量不低于1个。同时,各县(区)要主动组织申报“江西省‘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工作优秀单位”,原则上每个县(区)不低于2个,按照申报程序,做好申报工作,形成专门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创建工作做法、成效等,字数控制在1500-3000字)上报市局,由市局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厅验收。
四、搞好总结,及时报送。根据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绿色创建活动等工作要求,各县(区)每月25日前,要将农村社区试点和农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绿色创建活动三项工作形成一个综合的情况报送市局基层政权科,各地上报情况将纳入年度社区考评内容。同时,各地2016-2017年度创建申报材料请于7月15日前,报市局基层政权科。
另外,省厅两个文件和申报表放在抚州市基层政权群,请各地自行下载。
抚州市民政局
201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