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通知

2018/03/06 1.6w 阅读 427 点赞

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

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组织参与项目申报工作,市民政局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开展项目征集申报工作。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9日17:30。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6年度检查合格;

(二)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三)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五)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六)有已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七)有正在实施且符合资助范围的社会服务项目。

三、申报方式

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申报。项目申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电子文件申报,二是纸质材料报送。所有项目申报单位只需按照要求报送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即可参加项目评审,评审获得通过并经立项公告的单位再按照要求提交必需的纸质材料。各申报单位确定申报项目后,应当在中国社会组织网项目专(www.chinanpo.gov.cn/xiangmu)或久其软件官方网站用户中心参数下载栏(www.jiuqi.com.cn)中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和使用说明,按照使用说明完整填写电子申报书,并导出jio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市辖内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经市民政局审核、把关,统一报送至江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四、申报要求

  (一)市民政局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审查,主要审查:申报年检结果、评估等级、社会声誉、工作队伍、执行能力和相关经验、项目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创新性等,对申报单位进行优中选优、好中选好、确保质量。市民政局均衡上报B、C类项目,项目数不超过4个。

(二)各申报单位应对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申报的项目类型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应当详细说明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展安排以及所解决的问题和社会效益,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创新性及可复制性。申报资金预算支出明细应当做好调查研究,科学设计、充分预计项目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配套资金应当据实填报。

(三)对申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类(C类),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需占服务团队总人数的30%以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承担“牵手计划”、“三区计划”示范项目的社会服务机构要适当予以支持和鼓励,选择有经验、有信誉、有能力的社会组织进行申报,把好“专业”关,确保实施质量。

  联系人:王燕

  联系电话:0794- 8622188

  报送邮箱:58640310@163.com

抚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8年3月6日


附件

关于申报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通知.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