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6/12 5.9k 阅读 333 点赞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城乡社区开展“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赣民字[2016]94号)及《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18]41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市“绿色社区美丽家园”创建申报活动已拉开帷幕。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创建要求和申报条件开展活动,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巩固成果,提效创新。自2016年全市开展“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创建活动以来,各县(区)以提升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感为目标,以社区建设规范化和优质化为抓手,打造了一批获得省厅肯定和表彰的绿色社区,实现了我市城乡社区治理提档升级。在此基础上,各地要认清不足,巩固成果,不能固步自封,敷衍塞责。既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梳理社区治理的弱点难点,集中力量解决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又要加大宣传,积极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提高居民绿色创建自我参与度,内外融合,双管齐下,确保创建工作出成绩,有创新。

二、强化部署,重点谋划。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局领导具体负责创建活动,分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到位,将创建活动迅速铺开。各单位要按照省厅创建“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申报要求,认真对照《江西省绿色社区创建指标》,对各地开展创建情况进一步梳理,坚持优中选优,从本县区所辖城乡社区尤其是近年来重点打造的示范社区中进行筛选,切实将基础条件好、创建成熟的社区申报上来。

三、明确要求,认真申报。各县(区)要认真组织申报。东乡、金溪、资溪、南城、黎川、南丰、广昌、崇仁、宜黄、乐安创建社区数量不低于3个,临川区创建数量不低于5个,高新区和东临新区创建社区数量不低于2个。各县(区)申请材料(含电子版,包括申报请示、申报表及社区服务站正门、服务大厅全貌照片2张)装订成册后,纸质和电子版于7月10日前统一上报市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由市局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省厅验收表彰。

另外,《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绿色社区 美丽家园”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绿色社区创建申报表》放在抚州市基层政权QQ群,请自行下载。联系人:陈娜,联系电话:8236027。

抚州市民政局

2018年5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