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东临新区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2021年1月18日全国和全省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电话会议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精神,确保冬春季养老服务领域“零感染”,现就做好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形势,积极应对挑战
近期,多地出现新的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疫情,养老服务领域冬春季疫情防控面临突出挑战。一是春节人员和物资流动增加了输入外部病源、暴发内部聚集性疫情的风险,叠加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因素,大大提升了疫情防控的难度和复杂性。二是在外工作就业人员不再返乡导致一些空巢独居老年人、留守老年人春节期间缺少家人照顾和关怀,容易引发次生灾害或冲击道德底线的突发事件。各县(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认清当前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坚定信心,积极应对挑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一是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将养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整体部署,纳入所在社区疫情防控重点,落实属地责任。落实好“管行业、管防疫”的主管责任,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防疫工作指导和检查,对防控能力薄弱的农村敬老院给予支持和专业指导。
二是强化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机构要担起主体责任,机构内老年人、工作人员等落实好个人责任,不聚众、不聚餐,配合做好排查、隔离、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工作。
三、把控重点场所,明确防控措施
一是养老机构暂停探视,实行封闭管理。对外实行封闭管理,对确实需要探视老人的严格控制在2人以下,必须做好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实名登记和扫码进入等防控工作。省外回乡人员到养老机构探视,必须持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省外高、中风险区来人,一律拒绝到院探视。对内养老机构要按照《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及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文件要求,强化疫情监测预警,落实体温检测、定期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内部防护、通风消杀、食品安全管理等要求。
二是居家养老设施暂停集聚性服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点等要暂停堂食或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提供预约限流服务,一旦出现疫情要全面停止堂食。
三是强化疫情防控四大保障。物资保障,养老机构要按照不少于一个月数量储备好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就医保障,要协调建立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就医绿色通道,解决好在院老人就医问题。要协调卫生疾控部门派遣流动医疗小组开展医学排查和治疗指导,避免因外出就医导致交叉感染。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要严禁对外提供诊疗服务。应急保障,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实战演练,规范设置集中隔离观察点,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有力处置。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专业指导下,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开展无死角的终末消毒和随时消毒,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等工作。安全保障,民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养老机构针对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电气使用、人员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风险。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疫情“零报告”制度,确保值班人员100%在岗。
四是探视关爱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要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因子女未能返乡回家的空巢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年人,散居的特困供养对象、家人被隔离收治或因抗疫工作需要而无力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要依托城乡社区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每天探视了解在家生活情况,积极组织提供助医、送餐、代购和生活照料等服务。
抚州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