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
抚教研字[2014]9号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近期,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全省家长教育和家校合作工作的通知》(赣教科字[2014]4号),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进一步增强家长教育和家校合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实效性。为贯彻落实好省厅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家庭教育是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文件)强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从教育教学过程抓起。各县(区)教育局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贯穿于基础教育等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覆盖到所有学校和受教育者。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以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风气巩固学校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校家同创”德育工作,把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全市家长教育和家校合作,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实抓好。
二、要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重视和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是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和国家培养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迫切需要。各县(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函授工作站和教学点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把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及学校(园)工作计划,确立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各函授工作站和教学点要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认真做好教学组织联络和业务指导工作。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提出的“城镇中小学和幼儿园每年起始年级的新生家长参加省家长函授学校培训,长期未招生的地方可放宽招生年级限制”的要求,鼓励家长和学生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努力提高家长教育的受益面,凝聚起“要使孩子成长、先做合格家长”的社会共识。
三、要扎实做好家庭教育服务工作。家长函授学校是普及现代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效组织形式。各函授工作站和教学点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家长教育和家校合作的保障工作。各函授站要积极制订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工作,保证教学工作正常有效地进行;各级各类学校要普及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改进教师家访制度,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树立科学理念,共同帮助孩子成长成才。通过函授学习、网上咨询、教学互动、知识竞赛、专题研讨、亲子游戏等形式,帮助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解决科学教育子女方面遇到的各种各样的现实问题。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