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教党字〔2015〕18号
中共抚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抚州市教育局
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县(区)教育(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重要精神,根据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试行方案》以及市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工作意见》、市纪委《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方案》要求,自觉用纪律规范教育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纪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铁的纪律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两区”建设,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肩负起从严管党治党、从严管好干部的职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挺起来,管到位、严到份,防止党员干部触犯纪律;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红线”意识,绷紧纪律这个弦,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三、主要任务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全市教育系统要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好纪律建设;要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1.落实主体责任。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把纪律建设纳入主体责任,自觉履行组织领导、立规立矩、以上率下之责,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2.落实监督责任。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市纪委《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方案》要求,厘清工作思路,回归主责主业;要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好预防更是成绩的政绩观,重点针对党员干部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和运用被查处的反面典型和忏悔材料开展教育,最大限度地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3.落实“一岗双责”。全市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加强横向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加强纪律建设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教育,树立纪律观念
坚持纪律教育先行,采取多种教育方式,强化党章党纪教育、人文关怀、亲情教育、谈心谈话,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纪的自觉性。
1.开展学纪活动。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采取领导带头学、班子集中学、个人分散学等方式,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纪、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市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工作意见》、市纪委《关于印发抚州市“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若干配套方案(制度)的通知》等活动;要开设纪律讲堂,各级党委(党组)班子党员领导都要亲自为干部职工上一堂党课,引导党员干部学纪守纪;党员干部要关注“廉洁江西”和“抚州清风苑”微信公众号进行学习。同时,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使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开展党规党纪考试。要组织党员开展党章党纪知识考试,考试内容要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前沿”这个主题,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以及党章党纪为主要内容,考试结果存入个人廉情档案,作为考核评价干部政治素养水平的重要依据。通过以考促学,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纪的主动性,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形成遵规守纪良好氛围。
3.开展谈心提醒教育。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是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基础。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完善谈心提醒和亲情教育机制,对监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患。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提醒、早告诫、早教育,认真开展纪律建设五约谈(即提醒约谈、清风约谈、履责约谈、廉政约谈、谈话询函),发挥谈话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的预防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
4.加强廉文化教育。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廉洁修身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廉洁修身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把廉洁修身教育教学纳入教师教学业绩考评。做好2015年秋季开学继续面向全市小学四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学生免费发放《廉洁修身教育》系列读本工作,用好《廉洁修身教育》教材,进一步夯实廉文化基础,以校家同创、小手牵大手等多种教育形式,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大局,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三转”;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执纪监督问责日常工作中,发挥纪律的基础作用和先导作用,防范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
1.建立问题线索分类机制。要对群众反映的教育信访举报进行及时分类梳理,建立工作台帐,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限时办理方式,抓好跟踪问效,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2.坚持信访案件快查快结。全市教育系统要在10月中旬前完成积压的问题线索“起底清仓”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纪律审查工作流程,信访举报业务流程、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办案工作规定等制度,加强信访、初核、调查、审理、结案、归档等环节的管理监督。对仍未及时处理的信访案件,要依规依法处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该处分的处分,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得弃之不管。
3.推行廉情档案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廉情档案管理,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个人、家庭基本情况,对负责的重大工程项目、亲属经商办企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出国出境等情况,必须书面按要求报告,对防止利益冲突和“红包”问题等进行自查自纠,签字背书作廉洁承诺。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实行常态化、动态监督管理,做到事前教育提醒、事中明察暗访、事后公示反馈。
(四)强化监督,从严执纪问责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一把尺子执纪到底,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和教职员工,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1.严管“关键少数”。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力度,以“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学纪、遵纪、守纪。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市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工作意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加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搞“一言堂”、越权办事、滥用职权等行为。落实好 “两个责任”和对分管重大项目资金等重点岗位人员的风险防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2.强化“三公”监管。全市教育系统要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截留教育经费、在基层吃拿卡要、处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问题;强化对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实现公务消费全覆盖,并每半年公开一次公务消费情况。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推进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真正实现真实消费、阳光运行、及时监控、全程留痕。
3.严查教育腐败。要加大查处教育系统腐败案件力度,从严查处违规私设“小金库”、“红包”、违规进行补课收费等问题。对腐败问题实行“一案三查”,倒逼各级党委、纪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形成越来越严的纪律氛围。进一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强化巡视巡查、纪律审查、作风监督,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作风不扎实、守纪不严格、为政不清廉等群众反映强烈、信访多发的人和单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把顶风违纪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重点查处在明确将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家教及有偿补课行为纳入“红包”治理的范畴之后,仍然顶风违纪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家教、补课行为,坚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
四、工作要求
为加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作风建设,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办法,边实践边规范,不断总结提高。
2.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深入挖掘教育系统学纪、遵纪、守纪典型事迹,进行大力宣传,正面引导,营造讲纪律、守规矩的浓厚氛围。
3.务求工作实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基层和学校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纪律建设的创新举措,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同时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导向作用,将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作为对学校和领导班子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纳入教师师德师风和教师行为规范的内容;力争使“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入耳、入脑、入心,务求纪律建设取得实效。
中共抚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抚州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