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抚州一中:
为持续推进我市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16]8号)要求,决定于9月中下旬对全市申报参评“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校”学校开展现场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与时间
1.考察对象:全市申报参评“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校”的27所中小学幼儿园(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考察时间:9月18日至23日(具体考察时间、顺序由各考察组与受评地教育部门联系后确定)。
二、考察内容与标准
以《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办法(试行)》(赣教稳定字[2011]1号)中《江西省中小学平安校园示范校考评表》和《江西省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校考评表》(以下简称《考评表》)内规定内容为准。
三、考察方式与方法
1.考察方式:对全市申报参评“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校”的初中、小学、幼儿园实施评定;对申报参评“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校”的普通高中实施初评,其最终评定工作将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方法:采取“查、看、听、访”等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查阅《考评表》中规定的有关工作文件和资料,察看《考评表》中规定的有关场所,访谈《考评表》中有关需向师生了解的相关内容等。
四、考察组编成与分工
第一考察组:组长黎川县教育局工会主席李维成(带车)
组员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吴志华
黎川县教育局干部1名
负责现场考察临川区、崇仁县、乐安县、南城县、南丰县、广昌县申报参评“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校”的14所中小学幼儿园。
第二考察组:组长南丰县教体局副局长章志龙(带车)
组员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邱春华
南丰县教体局干部1名
负责现场考察黎川县、资溪县、金溪县、东乡县、高新区申报参评“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校”的12中小学幼儿园和抚州一中。
五、有关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主动做好现场考察的各项衔接工作。创建平安校园示范校不仅是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提升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为此,受评地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与现场考察组取得联系,主动做好各项衔接工作。
2.迅速行动,认真做好现场考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受评地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考评表》中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认真做好现场考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按照《考评表》中规范的条目和编号,对现场考察中需要核查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分类,并汇编成册;二要对现场考察中需要查看的有关场所进行全面准备,并确保在现场考察时均能开放受检、随到随查。
3.严格标准,切实做好现场考察的分数认定工作。各现场考察组要严格依据《考评表》中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认真组织现场考察,并在现场考察工作结束后,依据考察情况统好分、签好名,按时汇总到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同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
附件:全市申报参评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名单
抚州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8日
附件:
全市申报参评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
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名单
(共27所)
一、临川区(1所)
临川区第五小学
二、崇仁县(2所)
崇仁县马鞍中学、崇仁县马鞍镇中心小学
三、乐安县(1所)
乐安县第四小学
四、南城县(6所)
南城县实验中学、南城县上塘中学、南城县凤凰学校、南城县东方红小学、南城县里塔中心小学、南城县童心二园
五、南丰县(2所)
南丰县太和镇中学、南丰县社区幼儿园
六、广昌县(2所)
广昌县永华学校、广昌县甘竹中心小学
七、黎川县(4所)
黎川县厚村中学、黎川县熊村中学、黎川县洵口小学、黎川县宏村小学
八、金溪县(3所)
金溪县左坊中学、金溪县秀谷镇第一小学、金溪县琅琚镇中心小学
九、资溪县(2所)
资溪县实验小学、资溪县高田乡中心小学
十、东乡县(1所)
东乡县马圩中学
十一、高新区(2所)
抚州高新区金巢实验学校、抚州高新区六佳一幼儿园
十二、市属学校(1所)
抚州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