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王宏安主持
8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宏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萍、赵荣贵、赵立、何明出席会议。副市长汪华辉、黄智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有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温珍奎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4人,实到35人,请假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市级决算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农村村民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24年市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抚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市监察委员会关于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对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辞职事项、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法律职务免职议案、市人民检察院有关法律职务免职议案。
王宏安强调,全市各级人大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要扎实推进年度工作任务,对照今年年度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计划,认真梳理工作推进情况,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要准确把握履职重点,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全会工作部署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立足人大职能优势,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以人大履职实干实绩助推省委、市委决策落地见效,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