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抚州市纪委 抚州市监察委员会
信访举报指南
一、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六个受理)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下列反映事项不予受理(三个不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受理范围外信访反映的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涉法涉诉、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引导反映人到市委、市政府信访部门或有权管辖处理的部门,依法依规投诉或表达诉求,并按问题性质和所属系统分别移交主管或职能部门处理。
问题类型 | 受理机关 |
涉法涉诉问题 | 市公安局 |
市人民检察院 |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 及房产纠纷问题 | 市国土局 |
市房管局 | |
土地、山林、水利权属 纠纷问题 | 市国土局 |
市农业局 | |
市林业局 | |
市水利局 | |
国有企业改制问题 | 市工信委 |
市国资委 | |
医患纠纷及乡村医生问题 | 市卫计委 |
环境保护问题 | 市环保局 |
扶贫政策落实问题 | 市扶贫移民局 |
劳动人事维权问题 | 市人社局 |
退伍军人安置问题 | 市民政局 |
村(小组)、居(社区)换届 问题 | |
党组织换届问题 | 市委组织部 |
二、办理原则
根据被检举人、控告人的职务和举报内容,实行“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纪依法办理举报件。具体规定详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三、信访举报渠道
网络举报:http://jiangxi.12388.gov.cn/fuzhoushi
微信举报:关注“廉洁抚州”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或者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四风”问题监督举报专区
来 信:抚州市纪委007邮箱(免邮资)
或抚州市纪委信访室 邮编:344000
电话举报:拨打0794-12388,根据语音提示按键转接
00抚州市 01临川区 02南城县 03黎川县
04南丰县 05崇仁县 06乐安县 07宜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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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访: 抚州市行政中心A402抚州市纪委信访室
抚州市纪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组举报电话:0794-8233270
举报电子邮箱:fzjsjjj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