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对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

2019/09/01 9.5k 阅读 104 点赞

抚住建建字〔2019〕16号

关于对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

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在对抚州市三江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委派的项目经理虞刚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未履行施工组织管理职能,其余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不全。

二、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你单位立即整改,撤换项目经理和不能正常履责的关键岗位人员,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整改情况于本月底前以书面材料报我局。

二、给予项目经理虞刚警告,限制其1年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我市承接建设工程业务。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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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