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抚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奖补申请公示

2021/11/23 1.5w 阅读 280 点赞

根据《抚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实施细则》(抚财建〔2021〕1号),经审核,现有16台加装电梯申报日期在2022年3月31日前(含3月31日)且符合抚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奖补条件,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统一要求七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系人:鲍思晨     联系电话:0794-8257586


2021年加装电梯资金补助申请名单(第二批).xlsx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