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住建党发〔2023〕4号
关于乐亮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2023年2月27日局党组会研究,聘任:
乐 亮同志为抚州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招投标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何琦程同志为抚州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名城保护科副科长;
张松松同志为抚州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建筑技术服务科副科长;
胡 辉同志为抚州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城建档案科副科长;
李晓峰同志为抚州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消防审验服务科副科长;
胡 莹同志为抚州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城市更新科副科长;
徐亚克同志为抚州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造价咨询科副科长。
中共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