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住建党发〔2023〕3号
关于鲍思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抚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东临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抚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房管局,临川、东乡、金溪、崇仁、广昌、黎川、乐安县(区)住房保障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会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决定:
鲍思晨同志任抚州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名城保护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曹敏昌同志任抚州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侯绪超同志任抚州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城建档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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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