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鲍思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3/03/07 1.3w 阅读 385 点赞

抚住建党发〔2023〕3号

关于鲍思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抚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东临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抚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房管局,临川、东乡、金溪、崇仁、广昌、黎川、乐安县(区)住房保障中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会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决定:

鲍思晨同志任抚州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名城保护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曹敏昌同志任抚州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侯绪超同志任抚州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城建档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此页无正文)

中共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