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政策法规

关于取消两项与委托银行间业务办理手续的通知

2018/08/30 1.1k 阅读 231 点赞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业务办理手续,提升工作效率,让群众少跑腿,经协调和市中心研究决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取消如下两项与委托银行间业务办理的手续。

一、取消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业务需事先填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还款申请审批表》审批的手续,提前还贷职工直接到委托放款银行办理还款(用公积金一次性冲抵还贷的除外)。

    二、取消因还贷卡遗失或更换新还款账户需公积金机构出具公函的手续,贷款职工直接到委托放款银行办理相应事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