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法规关于调整下午上班时间的通知 2018/10/08 2.7k 阅读 128 点赞 查看原文 为更好地与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工作衔接,切实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群众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市中心参照行政服务中心作息时间,决定将下午上班时间由原规定的13:00调整至13:30,并从10月9日起开始实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特此通知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法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