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州市
最新文件最新文件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

2022/11/29 5.6k 阅读 189 点赞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抚州市商务局

抚州市乡村振兴局

抚州市妇女联合会


抚人社函〔202247号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妇联:

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乡村振兴局 江西省妇联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赣人社函〔2022〕1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深化认识,提高家政劳务品牌创建工作积极性

加强家政劳务品牌建设有利于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引导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重点监测对象和农村妇女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各地各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家政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为重点,坚持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品牌化推广,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家政劳务品牌,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固本拓新,扩大家政劳务品牌建设规模

各地要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等20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22〕22号),会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广泛开展家政劳务品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家政劳务品牌数量、分布、规模和基本运营情况,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要建立健全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培育提升促进机制,挖掘一批对相对成熟、口碑较好的月嫂、育婴、养老、社区护工等家政服务企业,形成新品牌;对已达到一定规模、特色明显、影响力较大的家政服务劳务品牌,要根据品牌辐射区域、发展程度等,分级培育省、市、县级家政劳务品牌。

三、统筹协调,推进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合力

各县(区)人社、发改委、商务、乡村振兴和妇联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家政劳务品牌建设。要统筹用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和稳就业相关政策措施,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家政劳务品牌给予税费减免、扩大就业、技能培训、社保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对有创业意愿的家政服务创业者提供项目推荐、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融资对接、补贴申领等方面的公共创业服务。

请各县(区)人社部门认真总结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工作,于11月25日前将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台账(附件)报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

联系人:李龙江   8222995

邮箱:fz8222995@163.com

附件: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台账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抚州市商务局           抚州市乡村振兴局



                                 抚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台账

单位: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联系人: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品牌

名称

品牌

所在地

服务

类别

创建品

牌时间

累计培

训人数

累计带动就业人数

累计劳务收入或经营收入(万元)

主要劳务输出或对接方向

品牌

类别

品牌

级别

总数

其中脱贫劳动力人数

1












2












3












……












注:1.品牌所在地请填写至县(区);

2.服务类别可多项填写,例如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养老照护服务、保洁服务、护工、月嫂等;

3.建立品牌时间填写至年,累计培训、带动就业人员、劳务收入或经营收入从创建品牌起算;

4.主要劳务输出或对接方向,省外填至省级,省内填写至市(区、县);

5.品牌类别请按照“已有品牌”、“正在建设品牌”、“拟开发建设品牌”分类填写;

6.品牌级别请按照“省级”、“市级”、“县级”分类填写;

7.累计培训人数中并请标注女性劳动者人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