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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落地惠民:购房提取后可还贷提取 精准纾解群众还款压力

2026/06/03 3.2k 阅读 471 点赞

5月22日,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黄县办事处成功办结辖区首笔“购房提取后追加还贷提取”业务,标志着这项公积金惠民新政在宜黄县正式落地实施。该政策打破原有业务限制,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盘活职工账户存量资金,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还贷经济压力。

在旧政策框架下,缴存职工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后,无法再凭借同一套住房申请其他公积金业务,政策适用场景有限,群众公积金使用需求难以充分保障。为切实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优化公积金惠民服务,抚州公积金新政明确调整相关规定:已办理购房提取的缴存职工,若对应住房贷款尚未结清,在符合还贷提取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依规申请公积金还贷提取,有效打通公积金使用壁垒,最大化释放制度惠民红利。

新政落地后,惠民红利快速释放,获得群众广泛好评。市民张女士成为本次新政的首批受益者。2017年11月,张女士曾针对自有住房办理过购房提取业务,按照旧政策,该套住房无法再次办理各类公积金业务。在了解到公积金新政优化内容后,张女士第一时间前往政务窗口咨询细则、筹备办理材料。在工作人员的细致指导下,她顺利办结还贷提取业务。“以前办过购房提取就不能再用公积金还贷,现在政策放开了,能再次提取公积金抵扣房贷,实实在在减轻了家庭还款压力,是接地气、暖人心的好政策!”张女士由衷称赞道。

此次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彻底打破了“一次购房提取、终身受限”的业务壁垒,大幅拓宽了公积金惠民覆盖面与使用场景。通过有效盘活缴存职工账户沉淀资金,精准缓解群众购房还贷压力,将公积金制度红利转化为群众可感、可触、可享的民生福祉,既助力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的安居愿景,也为地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暖心动能,让公积金服务更有温度、更贴民心。

下一步,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黄县办事处将持续聚焦缴存职工核心需求,加大新政宣传解读力度,通过多渠道普及政策细则,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知晓政策、活用政策、尽享红利。同时,持续优化线下窗口服务流程、推广线上便捷办理渠道,不断提升公积金服务质效,推动各项惠民举措落地落细、走深走实,切实把公积金的民生温度送到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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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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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