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召开
王宏安主持
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宏安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萍、赵立、吴宜文、何明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江西省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免职议案,同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方案、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方案、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情况报告的方案、关于开展2026年环保抚河行活动的方案、《抚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规则(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抚州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抚州市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关于开展静电火灾隐患排查立法工作考察调研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要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各项监督工作落地见效。要坚持开门立法,通过立法听证广泛汇聚民意、凝聚社会共识,着力打造务实管用、经得起检验的良法,不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质量。要聚焦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强化跟踪督办,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用上安全水、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