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传递温暖、关爱救助”宣传月活动启动

2013/07/07 1.4w 阅读 341 点赞

  为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6月1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街道社区等多个政府部门在羊城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传递温暖、关爱救助”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现场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观看展板、参观咨询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活动重点宣传了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若干法律法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10年以来,我市各级救助管理部门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探索,逐步形成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部门协作的具有抚州特色的救助管理模式。同时,我市救助管理部门还先后组织了“冬日送暖”、“流动巡查救助”、“护送流浪孩子回家”等系列活动,为社会和谐和稳定作出了贡献。

  此次宣传活动以“传递温暖、关爱救助”为主题,举办了救助工作10周年成果展(展板)、现场咨询、救助车宣传等系列活动,在全市广泛宣传救助法规政策、救助途径渠道等,积极宣传了引导救助、保护性救助、未成年人救助等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救助线索,提高了我市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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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