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资溪开展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行动

2014/02/10 7.8k 阅读 187 点赞
  连日来,资溪县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积极开展冬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行动。

  该县建立健全乡(镇、街办)救助服务站、村(社区)救助服务点和救助管理信息员机制,救助服务网点覆盖率达100%,确保不漏一人。以车站、繁华路段、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展救助行动,着重做好夜间巡查救助服务。同时,设立救助引导牌,依托社区组织、志愿者以及其他热心群众,形成群防群助的服务网络。

  该县实行分类救助,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对巡查中发现的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残疾人、老人,及时予以救助保护,需送医院治疗的,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予以救治。此外,在送棉衣、棉被的同时,积极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到县救助站接受救助。(资溪县民政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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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