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全市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实施意见

2014/03/05 8.8k 阅读 525 点赞
3月1日,市政府召开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全市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实施意见》。会议由张和平市长主持。市直27个单位或部门参加审议。会上,张和平市长指出: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市每个乡(镇)至少拥有一所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标准化、综合型农村敬老院,或由县区政府统筹建设覆盖多个乡镇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他强调: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敬老院升级改造专项奖补资金。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抚府发[2011]9号要求落实好地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大力整合社会抚养费、福彩公益金和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危房改造、扶贫移民等资金,全部用于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要拓展养老服务,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失独家庭集中养老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困境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姚华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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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