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政系统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情况
监督检查动员会召开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对全市民生资金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抚纪字[2014]10号)要求和全市民生资金监管情况监督检查动员会议精神,3月27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民政系统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情况监督检查动员会。王东华副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县(区)分管局长参加。
会议对《抚州市民政系统社会救助资金监督检查方案》进行了解读,并从检查范围和内容、步骤和方法、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全市民政部门要重点围绕涉及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部门监管履职情况、资金运行情况、资金审批拨付情况和资金专账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和总结提高,健全资金使用和监督长效机制,确保社会救助资金运行安全。
王东华传达了全市民生资金监管情况监督检查动员会会议精神,并强调了四点要求:一要思想认识到位。对此次监督检查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忌有任何应付和侥幸心理。二要自查自纠到位。按照“滞、缺、骗、挪、贪、假、乱”等7个方面可能存在问题开展自查,组织各乡镇(街道)进行交叉检查。三要整改落实到位。对自查自纠、问题梳理、整改落实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四要组织领导到位。及时沟通汇报,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支持,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会同当地财政等部门先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