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民政业务的不断拓展,民政职能不断增加,基层民政能力与民政工作要求不匹配的问题日益显露,严重制约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近年来乐安县从强化组织机构、充实工作力量、改善办公条件、规范工作机制、落实激励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六方面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一、乐安县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现状
乐安县是江西省中部经济、交通都较为落后的山区县,全县总面积2412.59平方公里,设有9镇7乡,辖176个行政村,1769个村小组,县域面积居全市第一;总人口39.2万人,居全市第三。乐安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中央苏区县和罗霄山脉特困片区县。民政直接服务对象4万多人(低保、特困对象2万多人,残疾人二项补贴对象5千多人,老年对象8千多人,婚姻登记对象4千多人),还有临时救助等对象。全县16个乡镇以整合机构的方式挂牌设立民政所,便民服务大厅都设立民政固定岗位,有独立办公场所,配置了必要办公设备。15个乡镇成立敬老院,乡镇敬老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每院配有院长、会计和工作人员。
二、经验做法
(一)设立机构,充实工作力量。1990年乐安县各乡镇相继成立民政所。2003年机构改革,民政所职能并入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对外增挂民政所牌子。2018年机构改革乡镇保留民政所牌子和人员。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三院编制外合同制服务性工作人员,2019年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敬老院编制外合同制服务性工作人员,充实了乡镇民政工作力量。目前乐安县16个乡镇共有民政工作人员46名,每个乡镇都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在条件较好的村设立了帮办员,帮办员工资1200元/年。15个乡镇(场)成立敬老院,乡镇敬老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37名。
(二)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机制。乡镇民政机构主要实行乡镇和县级民政部门双重管理模式。民政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由乡镇管理保障,业务工作接受县民政局指导。建立业务流程、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乡特困供养等管理和发放程序,资金全部纳入社会化发放。
(三)保障经费,落实激励措施。一是保障工作经费。乡镇民政工作经费从2014年起列入财政预算,乡镇敬老院经费从2013年起列入财政预算。二是保障民政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乡镇在发放阳光福利、奖金、下乡费等福利时参照乡镇平均数给予发放,保障民政工作人员个人收入不低于当地同类型乡镇干部。全县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养老保险。
(四)改善条件,提高服务水平。乡镇民政所都有独立的办公室,部分民政所还有专门的档案资料室。各乡镇民政所配置了必要的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统一定制悬挂醒目的民政标识牌,统一定制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统一定制各级公示栏、宣传栏。完成了 “数字民政”等业务专网向政务外网迁移,实现与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平台办理。省民政厅殡葬业务系统、省民政厅党群通政务办公平台、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
(五)创新模式,提升服务能力。一是乡镇民政工作实行 AB 岗交流制度。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民政岗,A岗实行定员定岗固定服务(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确保群众来办事不要找人、不要等人、即到即办。B岗(人员一般为乡镇民政所长)与包村工作相结合流动服务,进村入户,访民情察民意,直接受理群众诉求,接受群众咨询,帮办各项业务。二是民政事项权限下放。围绕便民利民惠民,明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乡特困供养、残疾人二项补贴、高龄补贴等下放到乡镇,使服务内容更加贴近百姓的生活,更加符合百姓的利益需求。三是借力党群通便民服务平台。党群通便民服务平台按照层级划分:在县成立党群通便民指挥中心,在乡(镇)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在行政村设立便民服务点。每个乡(镇)配备一名专职接线员,乡镇干部安装手机APP,村便民服务点配置设有红、绿两个按钮。操作十分简便:群众遇到有民政等业务要办理时,进入村便民服务点按下相应按钮,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接线员便可第一时间受理或转至相关乡镇干部手机,群众通过视频可实时与乡镇干部进行“面对面”诉求,进行远程服务。县指挥中心对全县各点进行实时监督,对接警不及时的直接介入,对乡镇解决不了的,直接转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各委局的业务窗口,由各委局的业务窗口进行解决。打通了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群众在村里就能直接求助和办理业务,真正实现了服务“零距离”。四是依托便民服务点,全程服务群众。在村便民服务站和村小组便民服务点公开民政工作便民服务电话、明确民政事项、所需材料、时限等。帮办员对群众有诉求不方便或者不会办理民政事项进行“帮办”,做到真正方便群众。
三、主要成效
乐安县全面实现基层民政所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动力,有力提升了民政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启示
(一)领导重视是基础。乐安县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实践中,始终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指导。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组织、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出台了《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县民政局主动加强与编制、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他们支持,认真落实机构编制、人员配置、经费保障、设施改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确保机构、人员、场所、制度、经费落实到位。
(二)服务好群众是核心。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核心是为了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乡镇民政工作实行 AB 岗交流制度,便民服务大厅民政单独设A岗,实行定员定岗固定服务,确保群众即到即办。B岗与包村工作相结合流动服务,民政干部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组,促进了民政工作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密切联系群众、强化了服务群众的义务和责任。党群通便民服务平台、村便民服务站和村小组便民服务点解决了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里问题,群众只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也能办好事,真正实现了民政事项服务“零距离”。群众办事方便了,满意度提高了。
(三)权限下放是条件。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对群众需要、能方便群众,而且乡镇能对接好的民政局能放尽放。目前已下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乡特困供养残疾人二项补贴、高龄补贴等权限到乡镇。同时对下放权限组织各乡(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好相关业务技能的指导,加大对下放事项的监管,确保乡镇权力运行不越位、不缺位、不滥用。
(四)作风务实是保证。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贯穿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活动全过程,让服务群众成为每个民政干部的自觉行为。各乡镇制定了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考核机制,民政局从工作目标、业务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严格考核,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强化乡镇民政干部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