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它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个重要特点。保障对象为具有江西省户籍的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即出险时年满60周岁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即出险时年满60周岁的重点优抚对象)及除上述两种对象以外的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含出险时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
据了解,老年人因为年龄特征和身体特征,发生意外风险要比普通人高,因此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来规避不得已的风险,是对老年人生活最好的保障。我市已连续多年为全市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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