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州市
教育基础教育科

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21/05/27 1.1w 阅读 405 点赞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研读《管理办法》,严格组织本地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各地要按照《管理办法》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辖区内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清理问题读物,将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含排查学校数量、读物数量、问题清单、整改措施等),并加盖公章于6月14日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联系人:唐帆,联系电话:0794—8227909,

邮箱:fzjjk7909@126.com

附件: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pdf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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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