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研读《管理办法》,严格组织本地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各地要按照《管理办法》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辖区内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清理问题读物,将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含排查学校数量、读物数量、问题清单、整改措施等),并加盖公章于6月14日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联系人:唐帆,联系电话:0794—8227909,
附件: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pdf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