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教育关爱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学校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台账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本校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摸底,一人一档,每学期及时进行更新,如实记录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心理状况、生活状况、家庭状况和监护人状况等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对数据适时更新,实行动态监测。各中小学校要确保对留守儿童关爱缺失的风险和隐患掌握全面、报告及时、关爱到位、处置妥当。要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存在学习或心理问题、无监护人、身体残疾等农村留守儿童,及时发现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分类教育关爱与保护,精准施策。
二、进一步强化学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阵地建设
各地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每个乡镇应当重点建设一所办学条件达标、教学质量较高的寄宿制学校,确保有需求的农村适龄入学留守儿童能全部入住。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完善寄宿制学校图书室、学习室、亲情电话室、娱乐活动室、课外活动场地等,同时加强宿舍生活、用餐、小组学习、课后作业、课外活动等环节管理,注重培养留守儿童自主生活和自主管理能力,弥补留守儿童家庭功能的不足,让留守儿童在住校期间感受家的温暖。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
三、进一步完善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机制
1.加强留守儿童心理辅导。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每个乡镇中心学校要建好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在“省培”计划中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校“一校一师”培训,为每所农村学校培训至少1名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心理健康教师。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档案,定期为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着重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帮扶。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要密切关注留守儿童思想动向,及早发现并纠正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要不断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心理素质拓展训练,培养留守儿童健康心态,不断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全面使用《江西省中小学校学生安全提醒教育每日一播》,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卫健、心理等部门专业人士,加强对留守儿童在防汛、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留守儿童尤其是留守女童的自我防范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在健康生活、疾病预防、生长发育、爱眼护眼、应急救护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学习,提升留守儿童的健康素养,养成健康的行为习惯。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
四、进一步丰富留守儿童课后生活
1.广泛开展课后服务。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在农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积极整合学校资源,对闲置校舍或图书室、活动室、心理辅导室、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功能室进行改扩建,并配备完善必要的学习生活、文化娱乐、心理辅导、网络通信等方面的设备器材,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为留守儿童提供课业辅导、文体活动、心理抚慰、安全教育等综合服务。要依托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学校留守儿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和培训、心理团体辅导训练等,加强留守儿童兴趣培养,促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成长。
2.广泛开展“送温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各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每年要在当地各个乡镇分别开展至少一次“送温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实现活动范围全覆盖。通过“送温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教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让学生感受到温暖,体验到活动的快乐。具体抓好“四个一”措施的落实,即编制一套活动方案、选派一批指导教师、开展一系列活动、建立一套活动档案。将活动情况列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运行情况的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进一步深化家校协同育人
1.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各地各校要向留守儿童的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家长和学校各自应履行的职责,增强家长自觉履行监护主体责任的法治意识。通过微信群、QQ群以及送教下乡、编发家教资料等方式,向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的授课、宣传咨询和教育培训等活动。要加强沟通联系,督促家长和监护人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切实担负起假期安全责任。要督促和指导外出务工家长平时要以各种方式经常关心留守儿童,协助学校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安全管理,努力化解留守儿童成长中遇到的问题。
2.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各地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相关规定,确保足够的公办学位供给,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能够随父母进城,在居住地上学。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高考政策。
各地各校要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做实做小做细,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开展推广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推动当地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取得新成绩、新进步。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