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江西省特级教师和教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26〕2号)文件精神,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了江西省第十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业绩量化打分等环节推荐评选。根据得分高低产生了评选推荐人选,经局党委会研究,拟推荐邓智丽等16人参加第十批江西省特级教师评选,现予以公示。
1.邓智丽,幼儿园,南城县登高幼儿园;
2.陈梦欣,特殊教育,抚州市临川区特殊教育学校;
3.吴美华,小学,南丰县桔都小学;
4.黎俊英,小学,抚州市实验学校;
5.李琴珍,小学,崇仁县教师发展中心;
6.吴小玲,小学,宜黄县第二小学;
7.邵丽霞,小学,南城县第二小学;
8.曹芳芳,小学,抚州市金溪县仰山学校;
9.张先庆,小学,广昌县第三小学;
10.饶丽芬,小学,抚州市第二实验学校;
11.郑小萍,中学,抚州市临川区第六中学;
12.杨菊秀,中学,广昌县第三中学;
13.刘国兰,中学,南丰县教师发展中心;
14.邓志芳,中学,江西省临川第三中学;
15.周金明,中学,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中学;
16.于淑梅,中学,抚州市东乡区实验中学。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12日至3月18日)向抚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资科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明确具体。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复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1343号市教体局人事师资科。联系电话:0794-8263403,电子邮箱:f8263417@163.com。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