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回应诉求 体现抚州特色
市领导率队开展立法调研
7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明率队深入东乡区开展《抚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立法专班及有关专家参加。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江西众一铜业有限公司、东乡区小璜镇查家地下水型水源地及小璜镇洋湖村“抗旱监测两用井”,实地察看地下水管理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情况。之后召开座谈会,针对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听取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有关情况汇报,并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建议。
何明指出,要紧密结合本地特点和基层治理需要,从“小切口”入手,找准立法切入点和突破口,务求“真管用”,条条是“干货”。要认真梳理现有政策规定,加强地下水可更新能力、优水优用、监测体系建设等重点问题的研究。要认真总结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成功经验做法,积极回应基层和人民群众诉求,更好地体现抚州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