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3日至4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7月11日,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我局党委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迅速行动,标本兼治,狠抓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9月18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到我局就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督促检查,按照督查组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整改工作力度,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全体干职工整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狠抓整改工作部署和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大家一致认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点到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局党委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
二是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研究整改方案。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冲林同志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恭麟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制定了《中共抚州市建设局委员会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同时,围绕4大类12条反馈意见和44个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包括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冲林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9次分别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中层干部以上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和重点问题的整改,并于8月23日到供水公司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曾恭麟同志受张冲林同志委托,先后5次召开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对立行立改的工作和近期能整改工作进行调度,确保整改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稳步推进。肖复星同志先后4次对供水公司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促落实。目前,可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委领导作用严重弱化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在2017年3月13日调整了党委班子分工,非党委委员不参加分工,组织人事工作由党委委员分管。二是完善局党委会、行政会议事规则。8月17日,局党委审议下发了《中共抚州市建设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抚建党发〔2017〕26号)、《抚州市建设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试行)》(抚建党发〔2017〕25号),9月22日审议通过《抚州市建设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干部使用、人员聘用、借用、重点项目调度、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一律提交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并将制度悬挂在会议室。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都严格遵照执行。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一次。9月12日局长办公会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大额资金使用进行了研究。
(二)关于政治生态存在“亚健康” 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委学习制度,提高班子谋划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的能力和水平。印发了《抚州市建设局党委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抚建党发〔2017〕5号),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7月27日学习了《市委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8月16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9月1日传达学习抚州市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暨监管系统部署会议精神,中层以上干部列席了以上三次学习活动。二是下发《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规定(试行)》(抚建党发〔2017〕27号),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形成最充分的民主集体决策。从4月下旬开始,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供水公司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了廉政大约谈。三是积极向市委推荐专业技术干部进入班子成员,全面担负起城乡建设工作的重任,不推诿、不退让,勇于破解难题,敢于真抓实干。四是进一步加强局廉政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9月14日,召开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端正了班子成员的整改工作态度,并增强班子的凝聚力。
(三)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力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加大凤岗河北段东岸道路项目建设力度,积极配合高新区管委会、城西街办,分7次对该项目32户住户、21个临街店面共1.54万平方米进行依法拆除,至8月26日项目拆迁任务全部完成,并立即开始该路段道路施工,争取尽快全线贯通。二是加强南大医学院北路项目建设调度,在市政府高位推动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完成1200座坟墓搬迁工作的基础上,于5月份完成成天仓储土地征收工作,清除了项目推进的关键障碍,下步将抓住晴好天气,加快项目实施,确保10月底道路全线贯通。三是加大钟岭大道西延伸段前期工作力度,8月7日就项目房屋征收及青苗补偿问题进行专门调度,因项目规划调整,先实施道路东段建设工程(陆象山大道至曾巩大道区间),已实施监理招标。9月8日,在高新区的大力支持下完成道路建设范围内最后23户共16000平方米房屋的拆除工作。四是督促中阳建设集团加快走出去步伐,尽快建成一批海外建设项目,并走向更多国家开拓海外建筑市场。目前已有赞比亚医院、吉布提教师住房等一批项目已开工或即将开工建设。五是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成立海绵办,力争在年内完成《抚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年)编制工作。督促指导目前实施的城市建设项目融入海绵城市建设元素,以点带面,起到示范效果。六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7月4日,引进的总投资5亿元的中阳研砼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开工,9月6日,总投资3亿元的玉茗远大装配式建筑产业合作项目顺利签约,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突破。
(四)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按照8月21日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同意成立中共抚州市建设局机关委员会的批复》(抚直党组字〔2017〕76号)意见,经请示市直机关工委,9月22日召开局党委会研究后,已向市编办报告要求增加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科级)职数,待批复同意后,条件具备时即加快组建机关党委,开展好党建活动。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坚持每月15日(遇双休日、节假日提前或顺延1至2天)开展了党员固定日活动。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9月22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冲林为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强化责任担当 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的党课。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建设局纪检组组长刘国平为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以知促行知行合一 做守纪律的合格共产党员》廉政课。9月18日,市供水公司经理戢瑜安为公司机关全体党员上题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解读》的党课。三是做好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支部班子,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局老干部支部、市建管站支部换届已完成。研究了机关党支部增选两名支部委员,研究批复设计院党支部换届选举。四是规范党费交纳方式,对党费交纳基数进行核算,严格按规定、标准及时收缴党费。按照市直机关工委部署,率先试点运用建行“党费通”交纳党费。除个别同志未完全掌握使用,其他党员基本都做到按月交纳。五是加强党建知识学习,10月中旬将组织开展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专项学习和测试。
(五)关于履行选人用人程序不到位、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出台了《抚州市建设局科级干部任用实施意见(试行)》(抚建党发〔2017〕28号),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把握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严格履行推荐、考察、征求意见、公示、谈话、报批等程序,尤其是严格把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三个重要关口。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和落实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回避制度和任前表态制度。二是要求供水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取消顶替制度,通过劳动人事部门或正规中介服务机构对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对在校读书期间由父母顶替抄表工作的4名职工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扣除其由父母代替工作期间的所有薪酬。三是逐步理顺干部混岗问题。在理顺建设窗口负责人任职问题的基础上,8月17日,局党委研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理顺了燃气办和装饰办负责人两位同志混岗任职问题。四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人事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积极做好人事档案整改工作。造价站、培训中心、档案馆干部档案已纳入局党委管理,并督促指导建管站(含燃气办、装饰办)、设计院按照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及证明材料后纳入局党委统一管理。4月,与市民建主委会协调,已将有关同志民建入会材料放入本人档案。7月,已将在职22名科级干部任免表和信息认定表放入本人档案。8月,经多方协调查找资料,找到了有关同志《干部聘用审批表》、《聘用合同》等文件资料,明确了有关同志的干部身份。
(六)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强调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将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二是修改完善《市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落实“一岗双责”,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把纪律挺在前面。2016年8月造价站对聘用人员违规报销差旅费和发放津补贴9.18万元已全部追缴。对建管站公车私用问题,责成当事人在市建管站班子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市建管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七)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在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纪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组主动对号入座,结合工作实际,对2016年11月实现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以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坚持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导向,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实行派驻以来,驻局纪检组紧紧围绕市纪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有充分发挥。一是强化规范管理,促进执纪效能提升。制定了《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要点》和《履行监督责任清单》,对全年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进行了规划和布局,将16项工作责任进行细化和分解;设置了《履行监督责任纪实手册》,对纪检组八项监督执纪重点工作进行全过程记录,确保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全程留痕,经得起追溯和检验;实行每周一学习制度,切实提高干部综合能力和水平;实行每月一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效能。同时,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遵循,强化本组纪检干部八小时内外的监督,严防“灯下黑”。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被监督单位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并指导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督促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和落实主体责任分析研判会,形成抓责任落实的合力;结合纪律审查案件,组织开展了“一案三查找”警示教育会,引导干部从案例上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对被监督单位开展“一桌餐”、“公车私养”、“为官不为”、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注重对被监督单位落实民主决策制度的监督,先后参加或列席参加“三重一大”会议10次,提出规范性意见和建议16条,参加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3次,对3个单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了监督;印发了《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大约谈”活动的通知》,对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实行约谈全覆盖;对4名科级干部操办婚庆事宜进行了监督预警。三是强化监督执纪,有效发挥派驻权威。先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查4次,开展纪律作风明查暗访27次,实名通报43人,向市纪委报告问题线索6条;先后受理并核查信访举报11件(涉及市建设局3件),办结率100%,反馈满意率100%,做信访件零暂存、无积压;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先后通过个别谈话、集体约谈提醒等方式对3名正县级主要领导、23名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700多人次其他党员干部进行了约谈,诫勉谈话1人;践行“第二、第三种形态”,先后对 6名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其中市建设局1件),依纪对1名科员、3名副科级干部、2名正科级干部共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处分,其中党纪轻处分,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5人(其中市建设局1人)、党纪重处分,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人;依规收缴违纪款共计人民币269518.12元。
(八)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依然存在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制定《市建设局三公经费管理细则》,严格执行《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抚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招待费支出严格执行“四单合一”制度。招待费支出做到即时刷卡结账,不得集中报账,不在下属单位报销三公经费。已将机关科室个人公务卡向市财政局备案,公务支出坚决杜绝挂账。二是规范局属单位经费管理。责成供水公司加强“三公经费”日常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对违规报销差旅费进行整改,并严格预算管理,杜绝多报、虚报差旅费及相关补助现象。以收缴造价站违规报销差旅费和发放津补贴为警示,严格执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批后的津补贴发放标准。车改后未上收油卡于8月9日到中国石化抚州分公司办理挂失手续,三张油卡已注销。机关主油卡结余资金问题,经请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到中国石油抚州分公司办理销户并结转余额手续,8月17日,将机关主油卡销户,并将结余资金30828.51元转入我局其他存款账户(该账户为市财政局统一开设的资金账户),因石化公司内部转账程序原因,该资金10月中旬才能到账。
(九)关于日常财务管理不规范、风险防控意识差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和市财政有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各项财务收支活动,做到有章可循、程序合规、资料完备。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局机关一切费用支出必须业务科室和经办人签字,计财科审核,分管局长批准后方可支付。二是加强对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局机关负责审核和监督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活动,规范其财务收支行为,杜绝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8月21日,聘请安石会计事务所对供水公司财务进行专项审计,规范其财务收支行为,9月16日,安石会计事务所结束对供水公司的财务专项审计工作,并于9月18日向我局反馈了审计情况。要求培训中心对经费支出在2000—10000元须经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对大额支出或重大业务事项,须经会议研究后向局长办公会报批执行,并做好会议记录。督促局下属单位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防控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固定资产电子卡片,落实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责任人。四是责成供水公司、建筑设计院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项目业务收入和支出分配制度,报经局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并建立单独项目成本核算账户,对每个项目进行收入和成本核算。五是要求供水公司对原材料仓库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并建立领料、出入库制度严格执行。六是规范津补贴发放范围及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公司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
(十)关于履行行业监管职能缺失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充分运用信用承包商ABC库名录网络系统,对入库企业场地进行了核查,责令19家企业整改并对连续二期缺勤的3家企业清除出库。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管理,将本市评标专家中的16名公务员从专家库中进行了清理,加强标后监管和联合监督。已将中盛公司承建景泰凯旋城存在建筑安全质量问题相关处罚文件及证明材料备案。二是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扬尘污染治理不力的施工企业的处罚力度,截止8月底,今年在市中心城区(临川区、高新区)已处罚18个项目,罚款金额39万元。花语梦园扬尘问题相关处罚文件及证明材料已备案。8月29日张冲林、曾恭麟同志到市建管站就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再督促、再落实,并要求建管站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扬尘治理整治高压态势。三是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查处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确保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满足要求,针对老百姓的经济补偿诉求,积极帮助协调处理,各方确实不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引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四是加强全市扶贫领域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监督检查,抓好惠农政策落实。督促各县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9月20日,我局举办全市扶贫领域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技术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加强全市业务人员技术指导能力。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刘国平在培训开班会上作集体廉政提醒。五是加强对市供水公司的指导,8月份制定了《抚州市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同时要求供水公司制定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5月份,供水公司高管调整分工,党总支书记、总经理不再分管财务和人事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对日月安装公司施工班组的民工使用、工资结算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十一)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方面的问题整改。在市财政局指导下,积极做好财务整改工作。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各类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财务监管部门和资金使用部门对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联合跟踪管理。局机关不转移、转嫁相关费用,真实完整的反映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严格执行有关“三公消费”管理办法,积极推广公务卡的使用,减少现金支出,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发票报账问题。对虚假发票报账情况进行了整改。二是对预付工资大额挂账问题进行纠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行核算。三是对各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勘察设计院已将农行、中行、江西银行、农商行4个银行账户全部取消,只保留了建行基本账户;建伟检测中心已将农行、中行、农商行、江西银行、建行5个银行账户全部取消,只保留了建行基本账户。供水公司和下属日月安装公司对银行账户已进行了清理,目前都只保留了一个基本账户和两个方便客户缴费的一般账户。四是供水公司加快资金清理,4月份以来分6批向市财政上缴代收污水处理费2081.65万元,5月份以来分3批向市容局转交代收垃圾处理费316.66万元。加大对个人长期占用资金的清缴力度,8月9日已对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原临川市城镇综合开发公司)追缴欠款2万元;8月31日供水公司有关人员还清因公出差未及时报账的借款1万元;郑来清1988年至1989年承包荆公路水厂取水泵房及桥东水厂仓库建设工程收取公司预付工程款127496.95元(结算金额95672.45元)一直未结算,经多次电话催促并沟通无果,现已委托公司法律顾问收集资料准备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督促日月安装公司结转预收账款3884.13万元(另有1797.53万元因工程未竣工验收或未进行决算尚未结转收入)。
(十二)关于市供水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效不佳方面的问题整改。一是建立水费催缴制度,加大对欠缴水费的催缴力度。对欠缴水费的单位、集体及个人进行上门催缴,6至8月份,共催缴水费950万元,催缴无效的走法律途径解决。二是加大对偷水及违规用水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供水管网、阀门、水表、消防栓等供水设施的巡查力度,确保供水设施运行正常。修改完善巡查考核制度,逐年降低漏损率。三是加快文昌城区和城南新区供水管网工程建设,配合背街小巷和老旧社区改造工程等对老城区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已改造旧管道2000米,配合项目拆迁拆除旧水管315处,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9月6日,汝水生态水厂顺利竣工通水,有效提升全市供水质量。四是在保证安全供水的前提下,进一步节能降耗,提高供水效益,加强企业管理,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照章纳税。关于供水公司2014年度的折旧费问题,已由税务部门作出解释。
(十三)关于市供水公司为民意识不强方面的问题整改。供水公司制定并下发了《公司首问责任制》、《公司一次性告知制》、《公司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将水表过户、用水报装等业务统一纳入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供水事项办理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在公司各部门实行考勤机面相考勤,进一步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坚守岗位,窗口服务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对上班时间脱岗的职工进行了全公司通报批评,并扣除了当月绩效。配合重点项目施工,主动与27个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衔接,满足用水单位需求。同时主动与用水企业大客户衔接,宣传节约用水知识。入夏以来,在市政道路主管维修DN100以上的爆管68处,维修表前水管漏水1035处,确保群众正常用水及时通知停水信息。与银行及电信、移动沟通配合,建立多元化的用水缴费渠道。于8月底开通了微信支付平台,并在水费代缴点设置告知牌,方便广大居民用户缴费需求。
通过狠抓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市建设局党委和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增强了自警、自省、自律意识。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有一些整改任务尚未完成,因此,全局上下将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认真抓好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各类已经解决的问题不反复、不反弹,进一步有效防范新的问题滋生蔓延。抓好后续事项跟踪督办,特别是对已作出部署、尚未落实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及意见,确保在限定时限内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积极促进城乡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为建设幸福新抚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抚州市建设局委员会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