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公布抚州市燃气经营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公告

2020/01/16 1.4w 阅读 311 点赞

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安[2018]14号)和《关于做好深化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提升阶段各项工作的通知》(赣城运安专委办[2019]16号), 抚州市抚北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内蒙古吉安劳动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分公司)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自评,抚州市抚北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企业的自评成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经研究,确定抚州市抚北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企业为抚州市燃气经营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布,有效期3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