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抚州市燃气经营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公示

2022/01/23 1.6w 阅读 433 点赞

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安[2018]14号)和《关于做好深化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提升阶段各项工作的通知》(赣城运安专委办[2019]16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同意江西天然气抚州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西津大道加气站)为抚州市燃气经营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30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行政审批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关于抚州市燃气经营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审查意见是在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对关于抚州市燃气经营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统一公告展示等活动。如发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关系,与行政许可申请不挂钩,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提高警惕,警惕不法人员借许可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钻石广场三楼),邮政编码:344000,联系电话:(0794)8234332 。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4日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2年1月24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