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住建法字〔2022〕13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9月份
办理情况通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局9月份平台受理、办理群众诉求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12345”政务热线,受理134件,退回21件,回复率100%,不满意4件,满意度98.23 %。其中:城镇发展服务中心32件(不满意1件),住房保障服务中心9件(不满意1件),房地产市场监管科26件(不满意1件),城市建设科12件(不满意1件),房产监察支队15件,消防审验服务科8件,物业管理科5件, 保障房建设科3件,维修资金服务所1件,建筑市场监管科1件,政务服务科1件。
(二)“问政抚州”,受理63件,退回7件,逾期3件,回复率100%,其中:城镇发展服务中心5件,住房保障服务中心9件,房地产市场监管科14件、房产监察支队1件,物业管理科17件(逾期3件),消防审验服务科2件,房产数据服务科1件,城市建设科5件,维修资金服务所 1件,政务服务科1件。
(三)JACT互动管理平台1件, 退回1件。
(四)江西信访,受理8件,退回1件,办结7件。其中:房产监察支队1件,物业管理科2件,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件,城镇发展服务中心2件,房产数据服务科1件。
二、热点问题及处理建议
(一)临川区九尊府房价加价10万无发票问题。九尊府小区多名业主在多个平台反映房价加价10余万无发票问题,其中:省“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平台反映于2020年7月20日在佳昌九尊府购买了15栋601室总价95.77万元的一套商品房,实际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号:FZ2020056178)价格为85.77万元,开发商售楼部要求购房人加价10万元房款私下转账到公司人员王某某名下,并未开具任何票据,希望有关部门审核。
转至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处理回复:佳昌九尊府15号楼于2020年7月10取得了预售许可证,15栋601室,开发企业与信访人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房屋销售单价为7732.54元/平方米,而该套商品房在我局的预售备案价为7735元/平方米,开发企业销售给信访人的房屋价格低于我局的预售备案价格。信访人另外所交的10万元是直接转账给了王某某的个人账户,开发企业负责人表示业主额外支付的费用是其与王某某个人发生的行为,建议与第三方进行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共同约谈了九尊府开发商负责人,责成其要积极主动解决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局共同跟踪此事的处理进展情况。同时,为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我局拟定了《关于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的风险提示》张贴在各开发楼盘售楼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提醒购房人购房所需注意的风险及承担的责任,并加强项目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开发企业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商品房销售。
建议:尽快成立房地产行业协会,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房地产市场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棚改后配租公租房问题。饶某某系2016年电机厂棚户区改造征迁户,未得到安置,现无房,要求配租一套公租房。
转至保障房安置科处理回复:经调查,饶某某为六水桥街办羊城路居委会集体户口,非低保户,已退休。2016年饶某某与前夫龙某(户主)系电机厂片区棚改项目被征收户并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当时因其有私产房,不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未对其进行公租房配租。2018年6月26日,两人协议离婚,现无房,要求配租一套公租房。考虑到信访人离婚等特殊情况,2021年11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拟对其分配步梯房顶楼,但饶某某提出楼层过高,自愿放弃顶楼配租。工作人员与饶某某多次沟通协调同意后进行调整,解决了其诉求。
建议:保障房安置科在加大对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摸底排查力度同时,联合社区、居委会对符合配租保障房条件的困难群众,加大相关政策的讲解宣传工作。
(三)铜锣湾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问题。信访人在多个投诉平台反映铜锣湾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并恶意转移资金资产,要求处理。
转至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处理回复:经调查,信访人左某某为铜锣湾广场项目施工单位法人,从2019年以来在开发商抚州铜锣湾投资有限公司承包施工,从去年10月份开始就未得到抚州铜锣湾投资有限公司的结算工程款,陆续4年以来旧账新账共计400多万元,抚州铜锣湾投资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不支付剩余款项导致施工单位举步维艰,公司已经到了破产的边缘。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局分管领导和监察支队、市场监管科共同约谈了铜锣湾广场项目的负责人,要求企业要积极做好信访人沟通解释工作,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和专人与业主进行对接,积极筹集资金工作,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建议:受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房地产领域矛盾集中爆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要举一反三,对类似情况,从严从细从实拿出举措和办法,妥善化解突出问题。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化解企业当前存在的风险,积极筹集资金启动后续项目建设。同时,继续督促项目负责人积极与业主加强沟通对接,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诉求反馈表扬
“抚州12345”政务热线9月份接到1件表扬件,表扬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编号为DH202209080475,来电人许女士系抚州市明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反映其就“美伦熙语”项目到抚州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咨询政策和办理事项,该科工作人员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其非常感谢,望相关部门给予表扬。
截止9月底,我局信访平台受理207件,到期回复177件,回复率100%,不满意4件,逾期件3件,表扬1件。根据局信访工作考核方案,物业管理科得分85分,全局排名末位。
附件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工作9月办理情况考评表.docx
附件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345平台9月份不满意件.xlsx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30日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印发